家电之家讯: 如果您家里有闲置的旧家电要卖,收购人员却要登记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您会同意吗?近日,商务部《旧
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其中对旧家电的来源管理、产品质量状况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然而记者在走访中注意到,业内普遍认为,新规“想法挺好,落实有难度”。 【新规】 实名卖旧家电 保修仨月 《办法》对旧家电的来源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在收购时应当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内容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商标、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和生产日期。从个人手中收购时,还应当登记出售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很多消费者在选购二手家电时,因家电售后而头疼。《办法》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在交易达成后,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走访】 商家:执行起来会困难 10月26日,记者走访了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小河沿附近的几家专收二手电器的商铺。 对于“转卖二手家电需要登记信息吗?”“购买旧家电给保修不?”这些问题,商铺一律给出否定的答案。“我们这都是小本生意,如果还要保修和开票的话,就挣不到什么钱了。”一位商铺老板在得知今后可能会有相关办法实施的时候无奈地说,“我们只能管卖,售后维修可管不了。” 昨日中午,铁西区滑翔六区附近的二手家电市场外,很多收购旧家电的人聚在一起聊天。当听说以后收旧家电得登记卖家的信息时,他们一致表示会很为难,“谁愿意把身份证给别人看啊!” 消费者:担心信息泄露 商户认为规定不可行,消费者又是如何看的呢? 对于二手家电有3个月保修期的规定,正在选购二手家电的路先生认为是好事,“买二手电器还能享受3个月保修期,等于买了放心。”多数消费者也认为,这能有效地保证在售二手电器的质量,避免商家以次充好或借机贩售已经损坏、几乎无法使用的二手电器。也有消费者担心,规定实施后势必增加经营者的成本,最终还是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家电之家为您提供最全面的电器_电器维修_家电_家用电器品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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